专利授权前变更发明人—能不能?
专利授权前变更发明人—能不能?
近日,国知局针对一件变更发明人请求,作出《视为未提出通知书》的决定。通知提到,申请人或专利权人于2022年02月24日提出著录项目变更请求,经审查,视为未提出。因为,当前发明人变更理由不充分。
进而,审查员提出了一系列灵魂拷问,并要求回复!
那么,针对变更发明人的情况,做出如下总结:
根据官方定义,专利法所称发明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在完成发明创造过程中,只负责组织工作的人、为物质技术条件的利用提供方便的人或者从事其他辅助工作的人,不是发明人。
能。不仅发明人姓名可以变更,发明人变更属于专利著录项目变更中的一种情况,专利著录项目包括的内容都可以变更。
1、申请号
2、申请日
3、发明创造的名称
4、分类号
5、优先权事项(包括在先申请的专利号、申请日和原受理机构的名称)
6、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事项(包括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国籍或者注册的国家或地区、地址、邮政编码、组织机构代码或者居民身份证件号码)
*专利申请权 (或专利权) 转让或者因其他事由发生转移的,申请人(或专利权人) 应当以著录项目变更的形式向专利局登记。
7、发明人姓名
8、专利代理事项(包括专利代理机构的名称、机构代码、地址、邮政编码、专利代理人姓名、执业证号码、联系电话)
9、联系人事项(包括姓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以及代表人等
自行或委托代理机构,向国知局办理著录事项变更手续,记住,一定要附上变更理由的证明材料。
1、 因发明人更改姓名提出变更请求的:应当提交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2、因发明人姓名书写错误提出变更请求的:应当提交发明人本人签字的声明及发明人签字的身份证明文件。
3、因漏填或者错填发明人提出变更请求的:
1)需要提供变更前全体发明人签字的身份证扫描件。
2)应当提交变更后发明人对本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应当包括变更后发明人对该专利技术特征等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确凿证据和对发明过程的客观记录,如专利申请过程中的实验报告、立项报告、会议记录、验收报告等等。
3)应当提交由全体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同意变更声明一份。
4、因发明人资格纠纷提出变更请求的:
如果纠纷是通过协商解决的,应当提交全体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权利转移协议书。
如果纠纷是由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调解解决的,应当提交该部门出具的调解书;
如果纠纷是由人民法院调解或者判决确定的,应当提交生效的人民法院调解书或者判决书,对一审法院的判决,收到判决书后,审查员应当通知其他当事人,确认是否提起上诉,在指定的期限内未答复或者明确不上诉的,应当依据此判决书予以变更;提起上诉的,当事人应当提交上级人民法院出具的证明文件,原人民法院判决书不发生法律效力;
如果纠纷是由仲裁机构调解或者裁决确定的,应当提交仲裁调解书或者仲裁裁决书。
5、因更改中文译名提出变更请求的:应当提交发明人身份证件及发明人声明。
6、因发明人顺序错误提出变更请求的:应当提交由单位盖章的同意变更声明一份及全体发明人身份证签字的扫描件一份。
发明人变更自专利局发出变更手续合格通知书之日起生效。
作者:内蒙古欣洋瑞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专利部——胡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