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套酒业集团第33类27270778号“河套鸿雁故乡”商标无效宣告成功案
2020年5月,河套酒业集团委托我公司对33类第27270778号“河套鸿雁故乡”商标提出无效宣告申请,虽然之前该商标的异议申请以失败告终,但我公司仍然全力以赴,积极沟通企业寻找新的抗辩理由和突破口,又经过了激烈的双方质证环节。最终,第27270778号“河套鸿雁故乡”商标宣告无效。
案件分析:
接受河套酒业的委托后,因为有过异议失败的在档记录,我们审慎研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案例,结合办理同类案件的经验,围绕“河套”在酒类产品上的特有性和知名度、相关在先权益与诉争商标核定商品的关联性、第三人的恶意情节等多个方面,进行了全面的举证和论理。最终从结果上取得了较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