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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著协登“寻人启事”发稿费

发布时间:2016-03-25 阅读次数:36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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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当天,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下称文著协)登出一份特别的“寻人启事”,寻找教科书选用文字作品的作者,通知他们来认领作品及稿酬。文著协总干事张洪波表示,希望通过读者互相转告的方式,让更多的作者知晓作品使用及获酬的渠道,受惠于法定许可这项制度。
    使用他人的作品,事先要征得著作权人的许可,事后要支付报酬,这是著作权法的基本原则。为了促进国民教育,国家给予出版教科书的出版社一项特殊的便利,即不必事先征得作者授权许可,就可以把作品编入教科书中,但应于图书出版后2个月内支付稿酬。这就是著作权法上的教科书法定许可制度,而文著协是教科书选用文字作品稿酬的唯一法定收转机构。张洪波介绍,多年来,文著协主动联系出版社,敦促出版社贯彻落实教科书法定许可制度,保护作者著作权益,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同时,文著协采用网站公示、数据库查询、电话邮件联系、微博微信通知等方式,积极寻找作者,主动将稿费寄送到作者手中,获得了广大文字作者的认可。人民教育出版社等出版机构逐步增强版权意识,与文著协合作配合,向文著协转付教科书选用文字作品的稿酬。文著协经过仔细整理作者信息、比对文章内容、搜集作者联系方式,已将大部分稿费分别寄送给作者。但由于部分作者信息缺失,还有一些稿费无人认领,因此文著协发出了这份“寻人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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