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诉“小米e贷”商标侵权,被告拒不和解
新闻来源:P2P观察网
“小米e贷”被诉侵犯商标权案昨日在海淀法院开庭审理,根据海淀法院庭审记录,当庭未宣判,原告方小米表示可以在法庭的主持下进行调解,被告方北京华忠科技有限公司则表示不同意。
原告:索赔百万,可庭外调解
因认为网站“小米e贷”未经许可使用“小米”、“MI”、“XIAOMI”等商标进行宣传,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将网站经营者北京华忠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海淀法院,索赔100万元经济损失。
原告方小米认为,被告北京华忠科技有限公司开办运营的名为“小米e贷”(域名:www.xiaomydai.com)的网站,在该网站所有网页的显著位置,未经原告许可直接使用“小米”、“MI”、“XIAOMI”等商标进行宣传,运营与原告的互联网金融业务(包括:小米贷款等)完全相同的业务并将原告的注册商标作为服务名称,是企图诱导消费者认为被告提供的服务与原告存在一定的联系,从而导致消费者的混淆误认,据此谋取不正当利益。
被告:小米代表粮食 不能限制他人使用
在庭审中,被告方华忠科技则不同意小米的诉讼请求,认为公司的注册商标与小米的有明显不同,使用的LOGO图标为图形、文字和字母组成,在颜色、字形、图形及各要素组合后的整体结构方面都区别于小米商标,不存在误导公众的情况;域名www.xiaomydai.com可以理解为小我贷,并未侵犯原告的xiaomi商标,应属域名纠纷,并非商标纠纷。“小米”作为粮食词汇,并不在小米公司的商标权之内,小米科技不能限制他人对该词的合理使用。
同时,被告方还认为,公司的业务是网络借贷信息平台,属于中介服务性质,与小米金融的服务目的、内容等都不同。华忠科技还称平台截至目前并未获得盈利,不会造成他人的误认。
互联网金融平台商标侵权案屡屡发生
据悉,这并不是互联网金融行业首例商标侵权类案件。早在2013年12月,拍拍贷就与合肥伍伍壹网络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简称伍伍壹公司)产生了商标侵权纠纷。合拍在线也曾因涉嫌侵犯“合拍”的商标权被起诉,遭索赔1000万元。今年2月又有360公司起诉两家金融企业,称其共同经营的“360贷贷网”侵害360注册商标使用权,并提出3000万赔偿。
2015年2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原告伍伍壹公司抢注商标无效。差点被迫改名的拍拍贷“涉险”过关。据了解,这是国内首起判决的互联网金融平台侵害商标权纠纷案。
目前,“合拍”商标的问题已经解除。去年年底,合拍在线通过“砸钱”将商标连带双拼域名“hepai.cn”一并拿下,“合拍”这一商标和“hepai.cn”这一域名都已完全归属合拍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