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您好,欢迎来到内蒙古欣洋瑞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经典案例 | 在线咨询 | 交易平台

24小时服务热线:0471-6920255

24小时服务热线

0471-6920255

提供您的电话号码,我们知识产权顾问将致电联系您。

*信息保护中请放心填写

确认提交

申商标被驳 长城“哈弗”诉商评委

发布时间:2016-07-28 阅读次数:3095

字号:

{ 关闭 }
【字体:
新闻来源:北京日报  
 
  26日,记者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获悉,该院已受理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商标驳回申请行政纠纷一案。

  原告长城汽车诉称,其公司申请在35类“广告”等服务上注册“哈弗”商标,却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驳回,长城汽车不服,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商标评审委员会认为,申请商标与美国知名大学“哈佛”名称近似,用在指定使用的服务上,易使消费者产生误认。同时,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哈佛”构成近似,使用在广告等一种或类似服务上,易导致消费者对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误认,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故此,商标评审委员会决定对申请商标的注册予以驳回。

  长城汽车称,申请商标具有显著性和识别性,与引证商标区别明显,未构成近似商标,且申请商标经实际使用享有一定知名度,完全可以与美国大学“哈佛”名称进行区分。故要求法院撤销商标评审委员会的上述决定,并判令其重新作出决定。

  目前,该案尚在进一步审理过程中。

奇虎360诉360贷贷网商标侵权 打响互联网金融商标第一案 上一篇 下一篇 “房地美”商标最终未能注册

经典案例

内蒙古商标注册 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知识产权管理咨询 内蒙古专利代理 内蒙古商标代理 内蒙古著作权登记 内蒙古知识产权管理咨询 呼和浩特商标注册 欣洋瑞商标注册

内蒙古知识产权代理公司 欣洋瑞专利代理 呼和浩特专利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