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克尔•乔丹:以捍卫品牌价值之名继续战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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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篮球,谈到NBA,很多人还是会想起上世纪90年代那位“披着23号球衣的神”--迈克尔·乔丹。近日,福布斯公布了自1990年以来近30年来收入排行前20的体坛巨星,乔丹凭借17亿美元的高额收入雄踞榜首。 作为一名伟大的运动员,乔丹精湛的球技、过硬的心理素质、比赛中不服输的精神等早已凝练成一个精神符号,为人们所推崇、向往,这也使“乔丹”品牌拥有极强的商业价值,甚至超越了篮球运动本身。目前“乔丹”品牌仍与耐克、佳得乐、麦当劳、可口可乐有着深度的商业合作,“乔丹”品牌的篮球鞋更是给予他每年1亿美元的收益。 1984年,当时的乔丹初出茅庐,耐克公司慧眼识珠,重金签下这名新秀,并与其联合推出了一系列名为“Air Jordan”的篮球鞋。如今,Air Jordan已成为球鞋中的霸主,它的意义,就像乔丹之于NBA--乔丹重新定义了NBA,而Air Jordan重新定义了球鞋文化。 随后,在大洋彼岸的中国,一家以“运动员左手运球”的剪影作为商标,名称为乔丹体育的体育用品公司引起了乔丹的注意,并于2012年2月正式宣布对乔丹体育涉嫌侵权提出诉讼。在这场长达4年的商标“拉锯战”中,已经退役13年、身体早已发福的迈克尔·乔丹,依然如当年在球场上那般强硬:尽管此前在与乔丹体育的诉讼中屡战屡败,那个性格执着的王者,那个高烧、腹泻、脱水还能豪取38分并投中关键三分的他,字典里从不会有“放弃”二字。 然而,这并不是乔丹第一次因为被侵权而诉诸法律。2009年,美国的Dominick‘s超市在广告中擅自使用了乔丹的名字和形象,于是乔丹毫不留情地将其告上法庭。经过同样漫长的庭审,这家连锁超市最终赔付给乔丹890万美元作为赔偿。值得一提的是,乔丹随后宣布:“这个案子不是关于钱,因为我计划将这些钱捐给慈善机构。这个案子是关于诚实和正直,我希望能向外界发出一个信号,我会继续捍卫自己的名字和身份(商业使用权)。” 在时间的洗涤下,“乔丹”品牌并未就此暗淡,相反,与乔丹有关的事物都被镀上了不一样的光环。而这一切,与乔丹本人对于品牌的深刻理解与悉心经营是分不开的。正如他在日前接到我国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时所说:“过去三十多年,我将自己的名字和声誉打造成了国际的知名品牌。今天的判决让每个我的中国球迷和中国消费者都知道了乔丹体育及其产品和我并没有任何关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