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乐多”起诉“益菌多”侵权,获赔70万元!
近几年发酵乳品相当风行,养乐多深受广大消费者的喜爱,其口味酸甜,不用吸管,揭盖即喝。品牌红了是非多,近来养乐多受到了商标侵权的困扰。
7月25日,养乐多商标所有者株式会社益力多本社今年初起诉浙江果然食品有限公司涉嫌商标侵权并要求赔偿一案,二审维持原判。
法院判决:果然公司需立即停止侵害益力多本社注册商标享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立即停止使用与“益力多”、“养乐多”产品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近似的五连排包装、装潢,赔偿益力多本社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70万元。
“Yakult”,日本品牌,上海益力多乳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益力多公司”)、养乐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养乐多中国公司”)均系益力多本社在中国投资设立的公司。
益力多本社发现,浙江果然食品有限公司未经许可、擅自在其生产并由乐客玛公司销售的含乳饮品上使用与涉案产品相近似的包装盒容器,并使用与“益力多”注册商标近似的“益菌多”标识,因此将果然公司上述至法院。
果然公司认为,被控侵权产品上所使用的“益菌多”商标是通用名称,被控侵权产品的单瓶容器系行业通用容器,且与被上诉人的产品形状存在显著区别,不会导致公众产生混淆。
一审法院判决被告果然公司立即停止侵害益力多本社注册商标享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立即停止使用与“益力多”“养乐多”产品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近似的五连排包装、装潢,赔偿益力多本社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70万元。
果然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上海知产法院审理后认为,被控侵权产品标识与被上诉人的主体组合商标构成近似,整体包装装潢与被上诉人产品近似,侵权产品外包装上的细微差异不足以防止一般公众的混淆。因此,果然公司的行为构成对被上诉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害和不正当竞争,故二审维持原判。
从上述案件我们可以看出:
1. 傍名牌行为不可取
注册的商标享有专用权,商标注册人可以禁止其他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擅自在与其核准商品或服务项目相同或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权利,如若使用,将构成侵权行为。
2. 注册商标很重要
如果我们不注册商标,很有可能与其他商标相同或者构成近似,不经意的就侵权了。另外,当自己的商标权被侵害时,拥有商标注册证,可以更加有力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小捷有话说:
商标侵权案件不断发生,大家要提高自己的知识产权意识,避免发生侵权行为;另外,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及时的维权。目前,商标申请注册的人越来越多,如果想注册商标,可以去北京商标局自己办理,也可以委托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相关业务。
转载来源:知识产权万事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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