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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科学技术局 呼和浩特市财政局关于发布《呼和浩特市2018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及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22 阅读次数:3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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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科学技术局 呼和浩特市财政局关于发布《呼和浩特市2018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及项目申报的通知

呼科字201744            签发人:张振民  赵英杰

呼和浩特市科学技术局  呼和浩特市财政局

关于发布《呼和浩特市2018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及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旗县区科技局、财政局,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市属各有关部门

  根据“十三五”科学技术创新规划纲要确定的研究领域、方向和重点研究内容以及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按照《呼和浩特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厅市产学研协同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为做好2018年呼市科技计划项目征集工作,现发布《呼和浩特市2018年度科学技术发展计划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别

(一)重大科技专项资金

支持我市“十三五”科学技术创新规划纲要确定的优先主题和重大专项;支持已经进入中试及产业化初期、即将产生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能够带动产业发展的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成果转化项目。

申报重大科技专项的项目须具备较好的前期工作基础,较好的实施条件和较好的市场前景,绩效目标明确,预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显著,能够带动地方和行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

(二)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

支持企事业单位开展的应用技术研发与示范、专利转化、科技成果推广项目。

(三)厅市产学研协同创新专项资金

支持市属企事业单位围绕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与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科技厅签署的厅市协同创新协议确定的领域和方向开展的产学研科技项目。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项目必须符合指南确定的原则、方向和要求,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两年(重大专项、厅市产学研协同创新项目原则上不超过三年)。

(二)项目申报单位应为呼和浩特市行政区划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且项目实施地点在呼和浩特地区。驻呼的自治区级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申报呼市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要求与市属企事业单位合作,主持单位应为市属企事业单位。

(三)申报单位注册成立时间为两年以上(201611日前注册),应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具备完成项目所必需的技术人才、技术条件、技术装备和产业化基础,掌握所申报项目领域的国内外研究动态,并具备一定的前期研究工作基础。

(四)申报单位须具有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经营状况良好须提供2015年和2016年财务数据。应具有完成申报项目所需的配套资金,以企业为主体的申报单位自有科技专项配套资金与申请资助金额至少达到21

申报单位目前有承担的未验收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不得再申报2018年度市级科技计划项目。

(五)项目主持人应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职业道德和实施项目所需的组织与管理协调能力。项目主持人必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3年本专业工作经历的硕士以上学位,年龄在60周岁(含)以下,非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参公事业单位法人或负责人不能作为项目主持人申报项目,可作为项目参加人)。主持人专业应与申报项目所属专业领域相一致,且只能申报一个项目。项目主持人不是申报单位的职工,须提供与申报单位签定的合作协议。

项目主持人目前有承担的未验收的呼市科技计划项目的不能再申报2018年度市级科技计划项目。

三、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须提供所申报相应计划类别的申报书(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项目申报书重大科技专项申报书厅市产学研协同创新科技合作项目申报书),重大科技专项须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可从呼市科技局网站下载可行性研究报告书模版),产学研协同创新资金项目须提供合作协议。

附件材料包括:

  1.  企业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  项目主持人职称证书或学位证书;

3.申报单位2015年和2016年会计报表;

4.配套资金承诺书。

5.申报单位主要税种纳税凭证(20167-20176月)

6.项目现有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或科技成果评价证明;

7.涉及环保的企业须提供企业环保证明;

8.行业检测合格证书或生产许可证书 

9.主要研发人员名单,本单位研发人员占主要研发人员比例不低于50%

各类科技计划对申报单位、申报项目、项目负责人和申报材料等有其他特殊规定与要求的,详见附件中申报材料清单和指南中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要求。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方式和程序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和书面申报相结合的方式。

1.登录和注册。网上申报需用户登录呼和浩特市科技局网站http://kjj.huhhot.gov.cn),在主页左侧的呼和浩特市科技局申报评审管理系统注册、登录(以前注册的用户和密码可继续使用)。

2.网上提交申报材料。申报单位应认真阅读有关申报要求后,选择不同的项目申报类别下载并填写《呼和浩特市重大科技专项申报书》或《呼和浩特市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项目申报书》或《呼和浩特市厅市产学研协同创新项目申报书》,将项目申报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重大科技专项类)、产学研合作协议(厅市产学研协同创新项目类)以及其他相关附件材料编辑成word文档后上传到系统,并进行提交。

申报单位不得修改申报书模板,应按模版标准完整填写申报书。申报书信息表中内容不得有缺项,且应与网上在线填写的项目摘要信息一致。

3.打印纸质申报材料。网上申报时间截止后系统会显示打印按键,请申报单位应在打印期内尽快打印项目纸质材料。纸质申报材料要求A4纸张双面打印,附件材料附后,胶装。纸质书面申报材料一式2份。

4.项目申报实行归口管理,由归口管理单位推荐上报,推荐的文件一式3,科技局2份,财政局1份。推荐文件统一报市科技局计划科,由市科技局统一汇总后报市财政局。

各旗县区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旗县区科技局和财政局负责初审辖区内企业申报的项目,汇总后联合行文报市科技局。

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负责初审开发区内注册企业申报的项目,将推荐的项目申报材料审核签章,汇总后行文报市科技局。

市级主管委办局负责初审所属事业单位申报的项目,将推荐的项目申报材料审核签章、汇总后行文报市科技局。

市本级无主管单位申报的项目,直接上报呼市科技局。

各归口管理部门应根据指南要求,突出重点,严格审核,把好本地区、本部门的项目申报关。

市科技局业务科室原则上不直接受理企业申报材料。

(二)时间要求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11317:30

纸质申报材料打印时间:2017116日至1110日。

纸质申报材料受理时间:

  1.  归口管理单位受理申报单位纸质材料的时间2017116日至1110日。申报单位须在打印期内将纸质申报材料报所属归口管理部门。

  2.  科技局受理纸质材料和文件的时间:20171113日至1117日。请归口管理部门和无主管单位的企业严格按照上述时间要求提交材料,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纸质申报材料受理地点:市政服务大厅(丁香路)4科技局窗口集中接收书面申报材料和推荐文件。

网上申报有关技术事宜与呼和浩特市科技信息中心联系;对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指南内容如有疑问,可向市科技局和市财政局各相关科室咨询,联系方式详见申报指南。

呼和浩特市科技信息中心:69392346374357

呼和浩特市财政局教科文科电话:6956630

                             E-mail:czj6630@163.com

本通知及附件同时在呼市科技局网站http://kjj.huhhot.gov.cn)发布。

附件:1.2018年呼和浩特市重大科技专项申报指南

2.2018年厅市产学硏协同创新科技合作项目申报指

3.2018年呼和浩特市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4.2018年呼和浩特市知识产权项目申报指南

 

 

 

呼和浩特市科学技术局          呼和浩特市财政局

 

                                   2017910


附件1

2018呼和浩特市重大科技专项申报指南                 

 

一、农村领域

(一)农作物高效高产栽培管理技术集成示范

工厂化育苗核心技术研究与产业化;早熟、抗病、专用型蔬菜新品种选育;保护地蔬菜绿色栽培模式和技术研究;高效高产农业技术集成示范。

申报及考核要求:

引进和筛选适宜呼市地区的蔬菜新品种5-10个,集成示范育苗嫁接技术和无土育苗技术,制定不同茬口主要蔬菜工厂化育苗技术规程,实现年育苗500万株以上;引进主要果蔬、花卉、食用菌等新品种各5个以上,建设2000亩以上设施农业科技示范基地;进行无公害水稻与虾蟹高效立体种养殖示范,建立优质、高产、高效无公害水稻栽培技术规程,新品种及其配套栽培技术示范3000亩以上。开展“公司+基地+农户”一二三产业融合的高效运行管理模式示范。

(二)动物繁育科技创新示范

优质种羊、奶山羊培育与繁育新技术开发及产业化。

申报及考核要求:

通过普通胚胎移植和克隆胚胎移植等技术,繁育种公羊、种母羊2000只,繁育奶山羊1000只;研究开发肉羊新鲜、冷冻精液生产技术和产品1-2项;制定优质肉羊标准化胚胎移植技术规程;开展肉羊杂交改良示范5000头次。

(三)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

建设完善农业科技园区(基地)和“星创天地”。

申报及考核要求:

提升农业科技园区(基地)和“星创天地”科技服务能力,重点支持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各旗县区每类各限报1项,原则上已支持过的项目不予支持。

申报农村领域科技项目联系电话:0471-6621292 6373579

联系人:李刚强 王俊超

二、工业领域

(一)绿色农畜产品加工

特色农畜产品精深加工与综合利用关键技术研发与新产品产业化;高端乳制品加工核心关键技术研发与新产品产业化。

申报及考核要求:实施期限2-3年。项目完成时要求至少要开发出1项新产品并形成产业化。特色农畜产品精深加工技术要求制定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乳业技术及产品要求取得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申报国家专利2项以上。

(二)新能源汽车技术

新能源汽车关键核心部件和整车制造技术产业化;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关键技术的应用;新能源汽车正负极相关技术的应用示范;新能源汽车运营管理信息化服务平台建设。

申报及考核要求:

实施期限2-3年。项目完成时要求取得自主知识产权或核心技术2项以上。自筹与申请经费比例不低于2:1

(三)新材料

各类新型、高性能材料新产品的产业化。

申报及考核要求:

实施期限2-3年。项目完成时要求解决2-3项重大技术难题,至少开发1项新产品并实现产业化,申报国家专利2-3项。

(四)高端装备制造

包括航空装备、轨道交通装备、智能制造装备等领域。重点支持航空航天设备及系统、新型轨道交通专用设备及关键部件、智能测控装置、智能装备关键基础零部件及整机、工业机器人与工作站、无人机、智能加工装备、3D打印机等高端装备的研制与产业化。

申报及考核要求:

实施期限2-3年。项目完成时要求开发出1-2项新产品,并进入产业化。

(五)生物技术及制药

包括生命科学、生物发酵技术及产品等领域。重点支持干细胞技术、新型疫苗、生物技术药物、高附加值成品药、特殊发酵产品的研发与产业化,以及生物发酵过程重大技术工艺应用示范等。

申报及考核要求:

实施期限2-3年。在生物产品开发及产业化方面,项目完成时要求研发出2个以上新产品并形成产业化生产,申报国家专利1-2项。

(六)新一代信息技术

包括新一代信息网络、信息技术服务、电子核心产业、网络信息安全产品和服务、人工智能等领域。重点支持云计算大数据领域关键技术面向工业领域的多源大数据应用示范;互联网、物联网技术在工业领域中的应用示范;可穿戴终端设备研发及产业化;人工智能软件及系统研制;智能机器人及相关硬件产品产业化。

申报及考核要求:

要求实施周期为2-3年,重点攻克制约我市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的重大技术难题,申报国家专利1-2项。

申报工业领域科技项目联系电话:0471-6373683  

联系人:成博

三、社会发展领域

(一)中蒙医药

围绕中蒙药产业化发展,重点支持中蒙药生产加工关键技术研发和产品开发。支持中蒙药材基地引种驯化和标准化种植技术研究及示范与推广。

申报及考核要求:

1. 中蒙药生产加工关键技术与产品开发。突破1-3项中蒙药材分离、提取和配伍等生产工艺优化关键技术;突破1-3项中药饮片加工质量安全的关键技术问题;申报1项新药或形成新的质量标准体系。

2.中蒙药材基地引种驯化和标准化种植技术研究及示范。每种药材示范面积达到500亩以上,其产量、质量在国内有一定的特色和优势,中药材种植技术符合国家GAP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能够打造成为绿色道地的药源保障基地。

(二)城市发展与公共安全

1.围绕城市建设发展,重点支持城镇空间布局系统设计、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与实施中关键应用技术研发与示范。支持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关键技术研发与示范。支持智慧城市建设综合管理信息技术集成开发与示范。

申报及考核要求:突破1-2项关键技术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形成行业标准;每个申报项目示范点需达到3个以上。

2.围绕公共安全,重点支持食品安全技术的研究与产业化开发,支持食品危险性评估与溯源技术、快速预警系统、食品安全现场快速检测技术、食品安全检测设备应用研发与推广应用。

申报及考核要求:突破1-3项食品危险性评估与溯源技术;突破1-3项食品快速预警系统、食品安全现场快速检测技术;研究开发食品安全检测设备技术水平须达到自治区领先水平。

(三)资源环境与生态保护

1.围绕环境综合治理,重点支持城市污水处理关键工艺、技术集成模式应用研究城市污水处理与排水管网优化技术研究与示范、城市水环境安全体系应用研究与示范。

申报及考核要求:形成1-3项城市污水处理关键工艺与技术;每个申报项目至少在呼和浩特地区有1-2个示范点。

2. 围绕资源综合开发利用,重点支持有色、化工、建筑、食品、纺织、造纸等传统行业资源综合利用关键技术应用和研发。支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等技术应用研发。

申报及考核要求:突破1-2项关键技术,形成行业标准;每个申报项目至少在呼和浩特地区有1-2个示范点,需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

(四)现代服务业

1.围绕创意产业支撑技术研究、示范与产业化,重点支持开展创意设计、文化软件、教育软件、动漫游戏、新媒体及文化信息服务、数字出版、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高端工艺美术等领域的核心技术研发与产业化。

申报及考核要求:突出区域民族文化特色,推动民族品牌文化;每个申报项目须在呼和浩特地区建设2-5个示范点;形成1-3项专利和软件著作权;

2.围绕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发展,重点支持开展互联网与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等现代服务业相结合的信息技术研究与示范工程建设,提升服务业科技创新服务水平。

申报及考核要求:突破2-5项智能运维与安全集成关键技术;简称2-3个基于信息化的电子商务公共平台或现代物流服务平台;形成2-5项专利或软件著作权。

申报社会发展领域科技项目联系电话:0471-6621295

联系人:刘博 张芳

四、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科研能力提升领域

在我市形成一定的产能规模、销售量、产值和就业需求,对市产业发展具有较强的带动、配套或补充作用,属于新建或扩建生产线、实施技术改造的项目以及对本市产业发展能形成重大带动和支撑作用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科技资源共享平台、技术转移服务平台、科技咨询服务平台公共平台项目。

申报及考核要求:项目属我市主导产业,总投资在1000万元(含)以上,创新性强、成熟度高、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具备转化和产业化的条件;公共平台类项目要求具备行业内技术领先的研发设备和检测能力,能够开展综合性、专业性强的科技创新服务。

申报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与科研能力提升领域科技项目联系电话:0471-6621151 6371346  联系人:朱艳梅 王秀云

 


附件2

2018年厅市产学研协同创新

科技合作项目申报指南

 

一、支持科技合作促进成果转移转化

支持呼和浩特市企事业单位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在呼和浩特市各级各类科技园区、基地内,围绕现代农业、绿色食品加工、新材料、新能源、电子信息、云计算、生物与制药技术、先进制造与装备、冶金化工、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合作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及产业化项目。

二、依托创新平台开展科技合作

支持呼和浩特市企事业单位与国内外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共建的国际合作基地、院士专家工作站、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科技合作研发平台,联合开展技术攻关、成果转化、产品研发、人才培养等工作,提升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

三、申报要求

1.厅市产学硏协同创新科技合作项目的主要成果转化地和实施地应在呼和浩特市。

2.厅市产学硏协同创新科技合作项目必须提交合作协议,合作协议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项目的执行期必须在合作协议有效期内。

2)合作协议应紧密结合申报项目,申报项目应与合作协议相关内容一致。

3)合作协议中各项条款应具体详实,协议中必须根据项目申报内容细化任务分工和完成指标;同时,协议中还需明确合作各方的合作方式、知识产权归属、协议期限等内容,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

3.项目实施能吸引高层次科技人才和团队来呼工作或合作参与研究,人员交流或培训活动3次以上,并为企业培养3名以上高层次科技人才或1个以上创新团队。

申报厅市产学研协同创新领域科技项目联系电话:6621293

联系人:李慧玲 常锐


附件3

2018呼和浩特市应用技术研究与

开发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一、农村领域

(一)高效种植业关键技术

果蔬、花卉新品种引进选育与绿色栽培技术试验示范;支持特色杂粮品种引进与高效高产栽培技术研究、农业节水技术研究、农作物病虫草害综合防治技术研究。

(二)高效养殖业关键技术

重大动物疫病诊断及综合防治技术研究;支持新型生物活性饲料发酵技术研究开发;支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技术研究。

(三)土壤质量提升关键技术

土壤有益微生物区系的恢复技术研究、中低产田改造与保护性耕作技术研究、保护地重金属和农药污染防治及修复技术研究。

(四)农牧业装备关键技术

种植业、养殖业轻简化技术研究

(五)绿色农畜产品加工与食品安全关键技术

农畜产品精细加工与综合利用关键技术研究、农畜产品安全隐患源头控制、检测技术和特色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研究。

申报农村领域科技项目联系电话:0471-6621292 6373579

联系人:李刚强 王俊超

二、工业领域

(一)乳业技术

乳及乳制品深加工关键技术研发。

(二)新能源技术

风力发电机组传动系统和控制系统的设计、制造技术研发及关键零部件研发;分布式发电技术研究及应用;太阳能、地热能的应用;储能技术和产品的研发;光伏发电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

(三)新材料技术

新型金属材料、非金属材料、复合材料、磁性材料、绝缘材料、纤维材料、半导体材料、化工材料等研发及应用。

(四)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

安全生产监控系统开发应用;应急预防控制系统研发与应用;工业智能化控制技术开发与应用;网络及通信技术的应用及新产品开发;制造业信息化关键技术开发和应用;3D打印技术在工业领域的研发与应用;虚拟与增强现实技术研究与应用。

(五)先进装备制造技术

专门领域专用仪器设备及零部件关键技术和前瞻技术研发与应用。

(六)生物技术与制药技术

生物发酵工程技术及制剂新技术研发与应用;益生菌相关产品的研发;微生物菌种发酵、培育技术开发与新制剂研制;生物制品检测与质量控制技术;生物医药技术研究、工艺优化及新产品开发。

(七)节能减排与循环经济

工业废水、废气、废物综合治理与回收再利用技术开发与示范;高耗能与污染行业高效节能环保技术的研究。

申报工业领域科技项目联系电话:0471-6373683  

联系人:成博

三、社会发展领域

(一)人口健康与中蒙医药 

消化系统疾病、地方病、职业病、妇幼疾病及老年退行性疾病等常见多发病治疗与防控关键技术应用研发。支持医疗辅助器械和医疗应用网络建设关键技术的应用与研发。

中蒙医特色诊疗技术和中蒙药制剂应用研究道地蒙中药材引种驯化应用技术研发。

(二)城市发展与公共安全

城市多元集成综合管廊建设应用研发。支持城市建设综合成套技术和施工运维体系应用与研究,城市智能交通信息系统模式的应用研发

城市突发事件、自然灾害以及重大传染病应急通信和预报信息传递技术的应用与研发。重点支持食品生产、销售、餐饮服务全程食品安全与质量监控与预警的智能化管理技术应用研发城市地下油气管线、大型油库及化学工业园区管控技术、危险化学品运输储存安全技术的研发等;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自动化控制等新技术的研发、引进和推广等;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测监控技术的研发与应用。

(三)资源环境与生态保护

水质、土壤、大气等环境监测预警关键技术应用研发。支持开展破坏生态环境突发事故的监测预警及应急处置技术研发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等技术应用研发。支持工业企业开展资源节约循环利用的关键技术应用研法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技术应用研发。

(四)现代服务业

文化创意、旅游产业、体育健身产业发展中的关键技术应用研发。

数字音视频技术系统、教学辅助工具以及开发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的科普教育和演示软件的研究与开发。

围绕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支持电子商务平台、现代物流管理系统、供应链管理系统或平台技术应用研发。

围绕科技服务业,支持质量提升试验检测与评估、重要关键设备安全监测评估、试验检测评估标准规范等关键技术应用研发。

申报社会发展领域科技项目联系电话:0471-6621295

联系人:刘博 张芳

、科研能力提升与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

(一)呼市地区内各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共性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工程化应用试验,为企业提供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产品和成熟配套的工程化技术,推动行业技术进步;呼市地区技术转移中心促进技术成果转移转化,提升技术服务能力;各类众创空间开展培训、路演等形式的创新创业活动,提升创新创业服务能力;

(二)科技文献共享平台以及科学数据库等平台建设,支持我市跨领域、跨行业、统一的科技基础条件资源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三)全市各旗县区开展科研基础能力调查研究,提升县域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方面的科技服务平台等能力建设。

申报科研能力提升与科研条件平台领域科技项目联系电话:0471-6621151 6371346   联系人:朱艳梅 王秀云

五、科技成果推广项目:

重点推广技术可靠、投入少、产出高、辐射力强、覆盖面广的科技成果,对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可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要求项目知识产权清晰,申报单位为成果第一完成单位或其授权单位,技术(产品)依托单位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申报科技成果推广项目联系电话:0471-6621151 6371346

联系人:朱艳梅 王秀云


附件4

2018呼和浩特市知识产权

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一、专利技术转化实施项目

以产业化为目的,支持企业围绕我市重点培育发展产业推进实施拥有核心技术专利的专利项目。

申报及考核要求:

1.项目所涉的核心专利或专利组合,应是截至本指南发布之日前(包括当日)授权(以取得专利证书为准,专利授权通知书不可代替专利证书),并经审核确认有效的中国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该专利技术是本产业或技术领域关键或核心技术,具用较高的技术创新水平,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提升我市相关产业的竞争力。

2.项目所涉的专利或专利组合,应是申报单位作为现有专利权人的专利,不存在专利权属争议和纠纷。

3.申报单位能够以专利项目实施,带动企业规范和加强自身知识产权管理,提高企业的知识产权制度运用能力。

4.优先支持市级及以上知识产权试点优势示范企业。

二、知识产权环境建设项目

知识产权环境建设项目分为知识产权宣传活动项目和知识产权培训项目。

知识产权宣传活动项目支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及相关企事业单位在日常及“知识产权宣传周”、“中国专利周”等重大活动节点进行全市范围内的知识产权宣传活动,提升全社会知识产权认知度。

申报及考核要求:

1.申报单位要有固定经营场所,有充足从事知识产权宣

传工作的人员力量,有稳定的专业人才队伍和服务对象,对我市社会公众知识产权意识现状及我市知识产权宣传工作重点、要求等有较全面、准确的了解和把握,拥有知识产权宣传工作经历,能够完成宣传材料的编制工作。

2.申报单位能够根据宣传重点制定相应工作方案,在全市范围内以多种形式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活动,打造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相融合的知识产权宣传格局。

3.申报单位能够配合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完成知识产权宣传活动中的其他工作。

知识产权培训项目支持知识产权相关服务机构、社会组织围绕我市重点产业和区域及中小学校开展知识产权培训活动,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环境。

申报及考核要求:

1.申报单位要重点面向知识产权管理人员、科研技术人员及相关人员,结合需求,深入园区、企业及中小学校有针对性的开展知识产权实务、专利信息利用、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培训、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培训活动。

2.申报单位应结合项目的目标和要求设计详细可行的实施方案,并根据实施方案制定工作进度安排,保证项目完成时培训不少于1000人次。

3.申报单位需有多次承办(或自主举办)知识产权培训活动的经历。

4.申报单位要拥有丰富的知识产权师资资源,能够组建有针对性的师资队伍和项目实施团队。

5.项目申报单位能够配合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完成其他知识产权培训活动。

三、专利技术分析、评议项目

支持针对我市重点培育发展的领域、技术、产品拥有的专利技术进行分析和评议,为企业进一步优化创新路线、规避专利侵权风险,选择技术突破方向提供依据。

申报及考核要求:

1.申报单位重点面向各级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

2.申报单位能够围绕本企业的重点技术、产品梳理出相关知识产权布局及有关问题,形成评议报告,并提出对策建议。

3.申报单位能够围绕本企业的专利技术筛选出对企业创新发展具有重要价值的专利技术及专利权应用中的有关问题,形成评议报告,并提出对策建议。

23可各选择一个研究方向)

四、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能力提升项目

支持我市企业提升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开展与贯彻实施国家标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相关的工作。

申报及考核要求:

1.申报单位重点面向市级知识产权工作试点单位;

2.项目结束时,通过国家标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认证,并保持认证有效性。

申报知识产权专项联系电话:0471-6621287

联系人:奇继光 武雪彬

 

 

 

 

呼和浩特市科学技术局办公室             20179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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