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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天的 复审期 你都抓住了吗?

发布时间:2017-11-01 阅读次数:2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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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收拾办公桌,在抽屉的最里面找出两块巧克力,保质期到2015年8月。作为黑巧克力的忠实爱好者,我真有放进嘴里的冲动,但到底没有勇气吃过期两年的食品,只好万分遗憾地扔掉了。


时间就是这么无情,悄无声息地就让美味变成了垃圾。不过两块巧克力的损失我还是能够承受的,也就没有多么介意。但有时一项权利一旦失去,当事者可能就会承担巨大损失,常常会竭尽全力去挽回。只是有些权利真是机可不失,失之永不再来,如对商标局商标撤销决定不服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的权利。


在“BRIAN ATWOOD”商标撤销三年案件中,商标所有人东莞红某公司为了争取到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的权利,一直把官司打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可是依然没有成功。


案情其实非常简单。某人以连续三年未使用的理由,向商标局提出撤销“BRIAN ATWOOD”商标注册的申请。商标局收到该申请后,向商标所有人东莞红某公司发出提交使用证据的通知,该公司未提交使用证据,因此商标局做出撤销商标注册决定 ,并于2014年4月5日邮寄撤销决定书,挂号信被退回后,又于2014年7月20日进行了公告送达。东莞红某公司于2015年6月16日到商标局领取了撤销决定书,然后2015年6月29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了复审申请。


商标法规定,对商标局作出的商标驳回决定、商标不予注册决定、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商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各种文件,可以通过公告方式送达,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日,该文件视为送达当事人。


东莞红某公司在公告送达几个月后才申请复审,时间远远超过了十五日,所以商标评审委员会对该复审申请做出不予受理决定。东莞红某公司不服,起诉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驳回其诉讼请求后,又提出上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继续驳回了其上诉请求。


东莞红某公司为什么会过了那么久才去申请复审呢?因为开始不知道商标被撤销这回事。商标局按商标档案上的地址邮寄送达的提交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以及商标撤销决定的通知,都被退回,商标局只好采取公告送达。送达公告刊登在《商标公告》上,《商标公告》在商标局官网上有电子版。


东莞红某公司没有及时看到送达公告。这个可以理解,我想大部分人都不会去看《商标公告》,虽然每个商标权利人其实都应该经常看《商标公告》,特别是那些搬过家却又没变更注册商标档案上通讯地址的公司。因为每件商标都可能被什么人提出三年不使用撤销申请,一旦商标局邮寄的提交使用证据的通知书被退回了,就会采取公告送达。


《商标公告》中有一部分专门是关于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比如在2017年9月20日发出的第1568期《商标公告》中,就有五百多条通知,其中一件是第201938号“元宝”商标,这件商标1983就获准注册了,2017年5月有人提出了三年不使用撤销申请。我不知道这件商标是不是真的在使用,只是如果其权利人没有看到这份公告,不提交使用证据的话,这件商标一定会被撤销。


东莞红某公司想要拿到申请复审的权利,是因为在复审时可以继续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供商标使用证据,这就可能有机会保住其商标的注册。法律为了给商标权利人足够多的救济机会,规定对商标局撤销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对商标评审委员会决定不服的,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但这些都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超过限期,被撤销的商标就永远没有机会复活了。


十五天真的很短,一晃就过去了。但在实践中其实也很少有人是真的晃过去了十五天,更多的是因为根本不知道这十五天已经开始计时了,十五天就在无知无觉中错失了。


不让这十五天偷偷溜走的最好办法,大概就是每十五天看一下《商标公告》,查一查自己商标的状态。


《商标公告》一直在那里等你,只是你不理它,它也不会主动喊你。就像我的那两块巧克力,一直在抽屉里安静地等我品味,我却不去理会,直到需要让出桌子腾空抽屉时才发现,为时晚矣。


为时晚矣!我真心希望每个商标权利人都可以不发出这样的叹息!



:张月梅的商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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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来源:知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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