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是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三大部委共同认定的企业资质。
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具有多项利好,包括所得税率降低(由25%降至15%)、
新三板上市加分、财政资金扶持、政策资金倾斜、进行研发费用确认享受所得税加计
扣除优惠等,同时也可为企业品牌提升提供有力的支撑。
依据《高新认定管理办法》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规定,高新
技术企业的认定要求诸多,包括准入性指标和评价性指标两大类,其中准入性指标为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必要条件,有任一条件不满足即不具备认定资格,是高新技术企
业认定的“铁门槛”。“铁门槛”指标具体包括以下七项。
企业须注册成立满365个日历天数以上,如,2017年6月1日企业注册成立,则最
早可在2018年6月1日项认定机构提出认定申请;“当年”“最近一年”和“近一年”
均指企业申报的前一个会计年度;“近三个会计年度”是指企业申报前的连续3个会计
年度(不含申报年);“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是指申请前的365天之内(含申报年)。
知识产权情况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具有一票否决权,实行两级分层制,同时强调
知识产权的核心性、有效性和排他性。
1、一票否决权:
不具备知识产权的企业不具有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资格。
2、两级分层制
《高新认定管理办法》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规定充分考虑了不同知识产权在创新性、授权审批难度等方面的区别,对企业知识产权情况采用分类评价方式,将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按I类知识产权评价,在有效期内可无限次使用,而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不含商标)按II类知识产权评价,在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中只可使用一次。
3、知识产权的核心性要求
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时使用的知识产权相关技术须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
4、知识产权的排他性要求
企业用于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知识产权须在中国境内授权或审批审定,并在中国法律的有效保护期内,且知识产权权属人应为申请企业。同时,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期间及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存续期内,知识产权有多个权属人时,只能由一个权属人在申请时使用。
5、知识产权的有效性要求
申请认定时专利的有效性以企业申请认定前获得授权证书或授权通知书并能提供缴费收据为准。
1、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需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2、主要产品(服务)是指其收入之和在企业同期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中超过50%的产品(服务)。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比是指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与同期总收入的
比值,要求不低于60%。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分为两大类,主要是指企业通过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
活动,取得的产品(服务)收入与技术性收入的总和。对企业取得上述收入发挥核心
支持作用的技术应属于《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依照《高新认定管理办法》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规定,高新技术
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其中
,企业职工总数包括企业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在职人员可以通过企业是否签订劳动
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费来鉴别;兼职、临时聘用人员全年须在企业累计工作183天以上。
1、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
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占比是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值。
针对不同体量的企业,研发费用的比例要求也有所区别: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2、研发费用的归集方法
企业的研究开发费用是以单个研发活动为基本单位分别进行测度并加总计数的。企业应对包括直接研究开发活动和可以计入的间接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进行归集,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中的“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并按照“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设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用研究开发费用辅助核算账目,由具有资质并符合《工作指引》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进行专项审计或鉴证。
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基于以上七项“铁门槛”要求,企业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时需着重注意以下四点:
一、正确选择企业所属的高新技术领域
企业产品(服务)须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同时申报企业的主营产品(服务)所属的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必须具体到子目录。
二、证实企业研发费用的真实性
在高新申报资料中,申报企业须填写近三年的《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并出具近三年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用来证明企业研发费用的真实性。
三、提高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
《高新认定管理办法》要求企业每年高新产品(服务)取得的收入须占当年总销售收入的60%以上。建议企业应持续开展研究开发活动,有计划的组织调查、研究开发,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加强技术改进。
四、注重主营业务与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相关性
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性体现在其与主营业务的关联性以及对主营业务的支撑性两个方面。关联性即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应当与企业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而不是在人事管理、财务等方面取得或使用的知识产权。支撑性则是指,该知识产权应当对企业开展主要经营活动、取得的主要收入是必要的,该知识产权的丧失可能会导致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无法开展。
来源:欣洋瑞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