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侵权?企业收到律师函了吗?
字体侵权?企业收到律师函了吗?
计算机字体所包含的内容
计算机字体实际包含两部分
字库软件和字体内容
字库软件:是字体内容的数字化集成载体;
字体内容:即指具有统一外观风格的单字字型的集合。
字库软件是将包含某种特定风格的字体转换成代码被存储、调用,其实质上是一种计算机程序。
字体侵权问题由来已久
关于字体侵权问题的争论,其焦点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
一是字库单字有无著作权;
二是单字能否作为美术作品保护。
自北大方正诉潍坊文星案后,法院对字体及字库法律属性的认识呈现阶段性不同,且就字体是否可作为美术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亦不统一。
上级领导关怀
1、我国“首例计算机字库著作权侵权案”
2003年北大方正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称潍坊文星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北京南宸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侵犯其美术作品著作权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该案历经两审终审,最终由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判令文星公司、南宸公司立即停止复制、发行《文星2000字处理系统V3.1》软件的侵权行为,赔偿北大方正公司经济损失30万元,并公开致歉。同时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裁定:方正兰亭4.0字库中字型是由线条构成的具有一定审美意义的书法艺术,符合著作权法规定的美术作品条件,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
2、北大方正诉暴雪娱乐案
2007年8月,北大方正向北京市高院提起诉状,称暴雪、暴雪游戏的运营商九城互动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下称“九城互动”)、上海第九城市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下称“上海九城”)等侵犯其具有著作权的五款字库和字体。最高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认为:“由于汉字本身构造及其表现形式受到一定的限制等特点,其经相关计算机软件调用后产生的单个字是否具有著作权法意义上的独创性,需要进行具体分析后尚能判定。但鉴于汉字具有表达思想、传递信息的功能…,无论前述汉字是否属于著作权法意义上的美术作品,其均不能禁止他人正当使用汉字来表达一定的思想,传达一定的信息的权利。”法院最终认定暴雪公司使用上述字体的行为并不侵犯北大方正的相关权利。
3、北大方正诉宝洁案
2008年8月,北大方正状告广州宝洁公司(以下简称“宝洁”)侵犯其美术作品著作权,声称宝洁未经许可,在“飘柔洗发露”、“飘柔精华素”等产品上使用了方正电子开发的五款字体,要求宝洁停止使用并销毁所有带有方正5款字体的外包装、产品标识、产品商标、产品广告宣传,并赔偿经济损失。海淀区法院一审判决认为:“倩体字库产品作为具有审美意义的字体集合具有一定的独创性,符合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美术作品的特征,应受到著作权法保护。但如果认为其中的每一个单字都确认具有独创性,享有美术作品的著作权则依据不足,因此宝洁公司使用倩体字库产品中“飘柔”二字的行为未构成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北大方正不服该判决,遂提起上诉。北京一中院二审作出维持原判决定,但给出了新的理由,认为宝洁公司使用倩体字库产品中“飘柔”二字的行为属于经过北大方正公司默示许可的行为,而不是方正公司提出的“未经许可”。
4、北京汉仪诉笑巴喜字体侵权案
北京汉仪公司也是国内最早从事中文字体数字化研发和销售的高新企业, “秀英”体字库便是其开发的计算机字库之一。2010年12月,汉仪公司在南京发现福建某企业名为“城市宝贝”的婴幼儿产品使用“秀英”体字库单字作为商标,后又发现江苏某企业未经许可在其生产的“笑巴喜”婴幼儿用品上使用“秀英”体。汉仪公司经过取证后,将这两家公司告至南京中院。南京中院经审理认为:“两被告使用汉仪公司“秀英体”字体的注册商标‘城市宝贝’和‘笑巴喜’等7个单字中,有6个单字均具有独创性,并享有美术作品著作权,而两被告未经授权对该字体进行商业使用的行为已构成侵权,需承担侵权责任。”该案也成为全国首起对计算机字库部分单字予以著作权保护的案件。
5、造字工房字体产品维权 《失恋33天》
2011年底,电影《失恋33天》在全国热映。2012年3月,国内字体研发机构造字工房公开表示,电影《失恋33天》中大量侵权使用该公司开发的悦黑字体。其中的片头介绍、短信旁白等,大量使用了造字工房开发的悦黑字库。经过数月的协调,双方才达成和解协议,赔付版权方2万元并承担诉讼费用。
企业使用字体需谨慎
字体保护问题在国内立法上仍属空白,就目前字库诉讼来看,对于单字是否作为美术作品受著作权保护各地法院意见不一。
然而随着版权方对字体侵权行为的维权行动不断推进,很多中小型的企业、电商网店等也因字体侵权被版权方索赔,虽然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草案对有关字体问题仍未涉及,但是这里还是要提醒广大企业客户朋友们,在广告、装潢的商标标识、企业名称、广告语等方面谨慎选择字体使用,尤其谨慎使用独创性较高的字体,降低企业侵权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