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读懂!专利与技术秘密如何区分、选择与保护
概 念
《专利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特 点
技术秘密保护的特点
技术秘密是技术持有人通过保密手段来获得对技术的事实上专有权或垄断权,从而实现权利人的利益。
优势:不用公开,不需要向特定主体披露信息内容;即时生效,可以在企业采取保密措施立即生效;不需要支付相关费用;“秘密性”不丧失,专有权将不终止。
缺点:一旦技术秘密泄露,将导致相关垄断权利的丧失。
专利保护的特点
专利特点:
(1)独占性:专利获得授权后,该权利即具有排他性,任何非法侵犯专利权的行为都将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制裁。
(2)实效性: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限为十年,外观设计的保护期限为十五年,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专利权人只能在特定的时间内享有专利权,专利权期限届满之后,专利技术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使用。
(3)地域性:专利的保护受到国家和地区的约束,只有在权利授予地范围内有效,在其他国家或地区无效。
对 比
风 险
1)可能会使专利申请因公开不充分而无法授权,即便授权也可能因公开不充分被无效。
《专利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由于部分内容作为技术秘密保护,在说明书中没有充分公开,在审查过程中被质疑说明书公开不充分,最终导致无法授权。或者在审查过程中为发现公开不充分的缺陷,但在专利无效过程中以公开不充分为由,导致授权后的专利被无效,从而丧失权利。
(2)技术秘密泄密
由于企业人员的流动或竞争对手的不正当竞争导致保留的技术秘密泄漏,一旦发生泄密则技术秘密的事实专有权或垄断权自动消失,几乎无法挽回。
(3)竞争对手反向工程或独立研发
建 议
相关的技术是选择技术秘密保护,还是选择专利保护,或者两者结合起来进行保护,企业应结合自身的经营发展情况,从技术、法律、市场等方面综合考虑之后做出选择。